就是怕他串證煙滅罪證恐喝證人逃亡才要押他
法官還極力替他找借口然後口頭說你不可以這樣哦就無保釋放
被高院發回更審怕没面子用一些似是而非的理由還是維持原判
說檢方的抗告書都不具體無法証明
日後會判無罪開釋也没什麼奇怪
煙滅罪證從還没下台前就開始行動了超貴裁紙機是買假的嗎
檢查官傳喚證人出了特偵組就立即前往扁辦
女兒說誰没收過我爸的錢
寄照片在照片上寫這只是許多照片裏的一張還簽名
證人壓力大到鬧自殺
發動群眾到特偵組到法院到看守所
這些都不算恐喝
涉嫌貪汚的錢超過幾十億還無保開釋
他是麻木不仁還是心智有問題任何正常的人都無法接受這種決定
這樣嚴重瀆職的法官
應該提請監查院彈核調查他與被告間的關係
高院可以裁定收押結果發回更審
没擔當又踼皮球令人失望
2630收押期間讓人看到台灣的司法没有人權只有特權
司法改革在那裏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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