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美國於1939年設立名人堂後的20年,也就是1959年,日本球界同樣為了名人堂的設立,而在後樂園集團無償提供土地的支援下,日本的野球體育博物館,於1959年6月12日在後樂園球場的正門,靠近後樂園遊園地之處正式宣告開幕。



而在後樂園集團興建東京巨蛋球場之後,新的野球體育博物館也隨之轉移至東京巨蛋球場之內。



雖然野球體育博物館也附有收集與研究棒球相關資料的目的,但最重要的事務,仍是名人堂的評選工作。



野球體育博物館設有兩種表揚委員會,1.競技者表揚委員會,2.特別表揚委員會。兩者並有各自的評選基準。



競技者表揚委員會



競技者表揚委員會的評選委員,必須是具有15年以上採訪經驗的棒球記者,且在野球體育博物館理事長的任命下擔任,任期2年。



在各委員的互相推選之下,先產生數位委員,接著由委員們推薦候選者,再由所有委員採用記名投票。得票率超過有效票75%的候選者,在經過野球體育博物館理事長的承認後,即可獲選進入名人堂。



如果該年的評選者,沒有任何候選者超過75%的得票率,則取得票率前5名候選者,再進行投票。此次投票最多僅可推選3人,如果此次有候選者超過75%的得票率,則第一高票在經過野球體育博物館理事長的承認後,即可獲選進入名人堂。



候選者的身份則必須符合以下規定:



1.在評選當時的15年內,曾擔任選手、教練、監督或裁判。(退休超過15年尚未當選的候選者,並失去當選機會)



2.退休超過5年。不過,若球員轉任教練、監督、裁判時,則不視為退休。



3.若名人堂候選者重返球界擔任球員、教練、監督、裁判時,只需在退休後超過6個月即可獲得候選資格。



4.若候選者已經過世,則不須要符合第2、3項條款。



評選的主要基準,在於該候選者是否透過比賽,對球隊、球界做出貢獻。此外,個人的道德、運動精神、誠信、讓觀眾能感受到魅力,也都是評選內容。簡單來說,該候選者在整個棒球生涯中,是否透過紀錄與人格給予觀眾極大的影響與感受。



特別表揚委員會



特別表揚委員會的評選委員,則由棒球相關組織的成員,與熟稔棒球的專家學者所組成,包含6位職棒組織相關成員、2位社會人棒球與學生棒球組織相關成員、6位熟稔棒球的專家學者,共計14名,在在野球體育博物館理事長的任命下擔任,任期4年。



必須是具有15年以上採訪經驗的棒球記者,且在野球體育博物館理事長的任命下擔任,任期兩年。



在四分之三的委員出席下,委員會得以召開,而獲得四分之三的出席委員贊成的候選者,在經過野球體育博物館理事長的承認後,即可獲選進入名人堂。



而只要身份符合以下規定,則可成為候選者:



1.雖曾擔任球員、教練、監督、裁判,但已經失去競技者表揚的候選資格。



2.不具競技者表揚的候選資格,但對棒球界的發展有顯著貢獻者。



簡單來說,年代比較久遠的選手、教練、監督、裁判,或對棒球界發展有顯著貢獻者,便可成為特別表揚委員會的候選對象。




以前就有人問過啦= =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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